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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科学系】 教师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来源:    作者:作者:王琤    发布日期:2017-05-04     浏览次数:

     

5月3日下午,地理信息科学系全体在校教师在学院413会议室开展了7周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活动。系主任刘梦云副教授主持本次学习活动,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长助理张青峰副教授参加。

首先由刘梦云副教授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她指出,《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相关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的专门性综合性立法,提出了应对网络安全挑战这一全球性问题的中国方案。此次立法进程的迅速推进,显示了党和国家对网络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是我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战略契机。网络安全有法可依,信息安全行业将由合规性驱动过渡到合规性和强制性驱动并重。

交流讨论环节,张青峰、姚军、赵护兵、师江澜、宋娟丽、刘京、付金霞、杨香云、高义民、王琤、张廷龙、张楚天等老师纷纷发言,讨论《网络安全法》出台的重大意义。

张青峰副教授谈到,网络空间逐步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展开竞争和战略博弈的新领域。我国作为一个拥有大量网民并正在持续发展中的国家,不断感受到来自现存霸主美国的战略压力。这决定了网络空间成为我国国家利益的新边疆,确立网络空间行为准则和模式已是当务之急。

姚军老师谈到,现代国家是法治国家,国家行为的规制由法律来决定。《网络安全法》中明确提出了有关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安全规划等问题的法律要求,这有助于实现推进中国在国家网络安全领域明晰战略意图,确立清晰目标,厘清行为准则,不仅能够提升我国保障自身网络安全的能力,还有助于推进与其他国家和行为体就网络安全问题展开有效的战略博弈。

通过学习交流,老师们一致认为,《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将成为新的起点和转折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进入正轨,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欺诈等“毒瘤”生存的空间将被大大挤压,而“四有”中国好网民从道德自觉走向法律规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网络空间的治理能力在法律的框架下将得到大幅度提升,营造出良好和谐的互联网环境,更为“互联网+”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本质是信用经济,其精髓在于开放的市场+完善的法律,从这种意义上讲,“互联网+”必须带上“安全”才能飞向长远。

此外,全体与会教师还围绕本系教学课程质量标准进行了认真探讨。着重对各门专业课程间重叠内容的划定与整合、新设课程教学计划、下学期教学质量标准的执行与贯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以便为迎接本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必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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